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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京報訊 11月30日晚上,郭先生的車被一輛寶藍色轎車剮蹭,雙方協商時對方逃離。
  郭先生稱,報警後得知對方車輛使用的是假牌照。數小時後,他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找到了肇事車,併在南四環急速追趕、逼停了該車。
  昨天,丰台交通支隊方莊大隊表示,正在處理兩車剮蹭事故。另一起“逼停事故”將由事發地的朝陽交管負責調查。
  受損車主上網尋線索
  郭先生表示,11月30日晚上7點14分,他載著妻子、駕駛自家的紅色轎車在從丰台區橫一條附近左轉彎時,被一輛寶藍色轎車剮蹭。他提出1000塊賠償費用,對方說“那你報警吧”,便駕車離開。隨後,他報了警。
  郭先生說,122告訴他,他提供的對方外地車牌號信息不存在。
  當晚,郭先生將這段經歷發到了網上,尋求肇事車線索。
  “有人告訴我曾在橫七橋路附近見過該車。”郭先生說,下夜班後,他根據網上的線索,在12月1日零點54分,在橫七橋路附近發現了肇事車。
  肇事車已更換車牌
  郭先生說,那輛肇事車的司機就是曾經和他協商時逃離的人,但車牌又變成了本地牌照。他立即報警,“警察說這個本地牌照應是輛黃色轎車的”。他一邊向交警報告自己的位置和情況,一邊緊跟肇事車,對方車輛的車速越來越快。
  郭先生車載記錄儀視頻顯示,郭先生追車時曾向身邊經過的一輛出租車求助“師傅,幫我截車”,對方沒有反應。在一個路口,肇事車輛突然逆行,郭先生在跟警察通話,說“那輛車逆行,該不該追”。沒等警察回話,郭先生的車緊跟著肇事車輛逆行。隨後,雙方車速加快。
  車載記錄儀顯示,在追逐中,雙方車輛闖了數個紅燈。當天1點02分,在十八里店南橋主路出口,郭先生車右前方頂撞了對方車尾。對方車被逼停,司機下車將車牌卸下又試圖離開。1點05分,郭先生的車追撞對方車尾部並攔住去路,對方車停下。
  “車遭陌生男子打砸”
  郭先生說,這時,又有兩輛車駛來,下來幾個男人拍打他的車窗,而自己車的後玻璃被對方“拿棒球棒砸了”。幾分鐘後,交警、當地派出所民警先後趕到,除兩輛事故車外,其他車輛已離開了。面對民警,對方賠償了他10000元。隨後,對方車輛被交警扣下,郭先生的駕照也被扣,車開回單位車庫。
  昨日14時,郭先生前往丰台交通支隊方莊大隊做筆錄。
  負責此事的警官表示,由於兩個交通事故發生中間有時間間隔,且發生區域不同。11月30日晚7時許發生的剮蹭事故,由他們負責,12月1日零點54分發生的事故是郭先生追車從丰台區至朝陽區,將由朝陽交管調查處理。
  ■ 對話
  “想想挺後怕,大家別效仿”
  新京報:當時為什麼追車?
  郭先生:其實追車時看到對方逆行猶豫了,但想著我不追損失誰來負責?何況對方肇事逃逸,又有倆假號牌,潛在危害性太大了,怕他跑了找不到,想一定要追究他責任。
  新京報:在追車中你也闖紅燈、逆行了?
  郭先生:是的,我為了追到假牌車違反了交通規則,要真處罰我,我敢作敢當。
  新京報:你現在怎麼看自己的追車行為?
  郭先生:愛人覺得挺危險的,讓我以後別這麼衝動了。想想挺後怕的,真的很危險,呼籲大家不要效仿,做事情一定要考慮後果,別得不償失。
  ■ 律師說法
  “追假牌車也不能違法”
  北京市萬博律師事務所專業交通事故律師饒建軍表示,按規定,假牌照車輛不允許上路行駛,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也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司機一定會被追究責任。依照相關法律規定,還應承擔對方車主的一系列經濟損失。
  他同時表示,郭先生在追逃一個可能涉及犯罪的駕駛人,不能以其行為目的的正當性就定義其追逃行為的合法性,其在追逐中違反交通規則,如果追責,也要承擔扣分等相應的行政處罰,“如果在追車中造成重大公共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,會涉嫌危險駕駛罪等,代價就太大了”。
  本組稿件採寫 新京報記者 凌晨
  編輯:曾震  (原標題:夜裡追擊套牌逃逸車 北京四環上演速度與激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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