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記者李紅汛
  本報平頂山訊 一名男子攜帶汽油進入商場縱火,然後逃離現場。1月4日,平頂山警方通報,經過公安機關66小時縝密偵查和連續奮戰,平頂山市某商場的“12·27”故意縱火案成功告破,犯罪嫌疑人馬某被警方抓獲。
  2014年12月27日下午5時許,馬某攜帶數公斤汽油竄至商場一樓縱火,然後逃離現場。所幸,火勢被商場安保人員及時撲滅,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。案發後,省、平頂山市公安機關迅速抽調精幹警力開展案件偵破。通過調查摸排,並核對商場監控,發現31歲的寶豐縣人馬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12月30日上午11時許,馬某從鄭州返回平頂山市體育路時,被布控的民警當場抓獲。
  目前,平頂山警方正對犯罪嫌疑人馬某進行精神鑒定,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  (原標題:帶汽油燒商場一男子被抓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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